楼上渗水楼下受损诉讼获赔偿
杨东律师:楼上渗水楼下受损诉讼获赔偿
【案例概况】
王某和张某住在上海闵行区某小区,两家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王某因长期在外地工作,家中一直无人照应,由于水龙头老化失灵致自来水渗水,并渗漏至楼下,致使张某家的房屋顶面、墙面、门及木质地板被水浸泡并严重损害,家里电线电器设备也有所损坏。张某多次联系王某,要求相应赔偿,但王某总是借口拖延,无奈之下,张某只能诉讼至法院,要求对其损失进行赔偿3万元,但王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
【律师分析】
本案是较为典型的不动产相邻关系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上海房地产律师杨东分析表示,相邻关系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于相互毗邻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而法律调整相邻关系的目的就是在于有利于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充分发挥不动产的使用效益。如果发现楼上漏水,应及时固定证据,如拍照摄像等,情况严重,因通知物业或警方到现在勘察,到底是哪里漏水,是谁的原因导致漏水,以便确定责任主体,同时也要积极做好处理措施,防止自己损失扩大。对于损失情况,如无法协商一致,建议诉讼至法院,申请法院委托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损评估,切忌自行找评估机构评估,免得对方对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性心存质疑。
【法院判决】
最后法院法官经多次耐心劝说和调解,张某与王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支付张某因漏水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