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
法律依据 |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 第四十八条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 第四十六条的 |
申请材料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一、.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二、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三、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四、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六、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七、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决定机关 | 市人事局(编办) |
程 序 | 一、登陆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sy.china.cn,根据网上事业单位在线流程要求对浏览器进行设置后,点击本单位网上登记专用盘,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填《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同时将其他应提交文件,通过网上选择(直接上传/传真方式/邮寄方式)上传, 选择本登记机关上报,等待审批机关网上批复通知; 二、收到回复通知信息后,打印光盘已填写的变更登记表格,根据提交材料目录要求备齐材料后,报送我局正式办理; 三、经登记机关受理(初审)→审核→核准后→凭登记管理机关证明刊登公告 →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已核准变更登记的单位由登记机关统一在市一级报社上刊登变更登记公告。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