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 |
法律依据 | 一、《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二、《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的通知》深编办[2002]135号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的通知》深编办[2005]28号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一、各单位办理入编须以单位有空编为前提,无空编的不予受理。 二、办理入编须符合市编委(办)下达的各类编制及领导职数要求;事业单位办理入编另须符合市编委《关于事业单位“八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编〔1997〕031号)规定的人员结构比例要求。 三、单位使用人员出现变动的。 四、入编人员必须符合市委办[2003]13号文或其职位设置对年龄、专业等方面的要求。 根据深办[2003]13号文件精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年龄具体规定为: 男性干部身份: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 女性干部身份: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男性工人身份: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女性工人身份: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 |
申请材料 | 一、 申请编制卡所需材料: (一) 公务员调入:调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公务员录用表、个人简历(如录用表中已有,则不需提供简历)、学历证书。处级需提供处级职数卡、局级需提供政府、组织部任命文件。 (二) 职员调入:调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职员备案表(或编制册)、个人简历(如录用表中已有,则不需提供简历)、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处级需提供处级职数卡、局级需提供政府、组织部任命文件。 (三) 公务员招录: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呈报表》(我办审核有空编后加盖审核章)。 (四) 职员考聘(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填写《职员聘用资格审查表》(我办审核有空编后加盖审核章)。 (五) 自筹事业单位调入:调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处级需提供处级职数卡、局级需提供政府、组织部任命文件。 (六) 党群机关干部:参照(一)、(三)。 (七) 工勤人员调入: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已于2004年8月1日统一纳入雇员管理,经费自给、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调入工勤人员在工人结构比例合理(参照深编[997]31号文附表《深圳市事业单位的人员机构比例》)的情况下提供:调动申请(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八) 雇员:待定。 上述材料需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上述人员如由市内企业调入的还需校验调入特区的原始调令(或军转干部安置介绍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报到行政介绍信)。 上述人员由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制册复印件并加盖区编办公章。 二、 办理入编所需材料。 (一) 公务员:编制卡(或加盖编办审核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呈报表》)、公务员录用表(军转干部也需提供)。参与工资统发的单位同时需要报盘(统发系统单位版制作)。 (二) 职员(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卡(或加盖编办审核章的《职员聘用资格审查表》)、职员备案表。 (三) 党群机关干部:参照(一)。 (四) 经费自给事业单位干部:编制卡。 (五) 工勤人员:编制卡。 (六) 雇员:《雇员备案表》。 以上五种情况均需提供1、行政介绍信(军转干部需提供军转办开具的《军转干部行政介绍信》);2、工资转移证(参与统发工资单位可从单位版直接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3、首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均需验证调入特区的原始调令(申请编制卡时提供者除外)。 三、 办理出编所需材料 (一) 调出人员: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 (二) 辞职、退职人员: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签发的辞职、退职通知。 (三) 开除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 (四) 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通知书。 (五) 病休人员:病休申请书、医院提供的半年以上病休证明及单位意见。 注:商调函仅限于函中两个单位之间协调用,不作为办理出入编的依据。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机构编制综合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程 序 | 各单位补充人员前,应先到市编办申领编制卡,然后凭编制卡到相关部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人员调入后,单位人事干部必须在调令有效期(3个月)内到市编办办理入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有人员调出、辞职、退职、离退休等情况时,单位人事干部必须在当月到市编办办理出编及列编外手续。 (一)编制卡的申领 需补充人员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空编和人员结构比例等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深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卡〉申领表》,报市编办申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卡》(以下简称编制卡),一次可申请一卡或数卡。(该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编办存根;第二联为补充人员凭证,各单位凭第二联到组织、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市内市外调配手续,一人一卡,一次有效,不得重复使用;第三联为办理入编、核发工资凭证)。编制卡一律使用原件,复印件无效;编制卡当年有效,逾期作废,单位需再办理时应将作废的编制卡退回编办后重新申请。 (二)入编的办理 人员调入后,单位人事干部凭有关材料办理人员入编手续,办理入编手续(或受理材料)的时间为人员入编时间。 单位在编人员的提拔及轮岗,需及时到市编办办理备案手续。 (三)出编与列编外的办理 人员调出、辞职、退职、离退休时,单位人事干部凭有关材料办理人员出编及列编外手续。 |
时 限 | 即时办理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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