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举办本市出版单位出版的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的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理地址: 上海市绍兴路5号政务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理时限: 30天
申办对象资格: 出版单位、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市级出版行业协会、市级发行行业协会。
申办手续:

  举办本市出版单位出版的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主办单位须至少提前2个月报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半个月内做出决定,并通知主办单位,同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办理程序:

  填写报送《本市地方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表》(可下载),加盖主办单位公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 此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