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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德市人程某霞盗窃(价值9246元)案,判处六个月,缓刑一年;
发布日期:2012-07-23    作者:110网律师
浙江省建德市人程某霞,因涉嫌盗窃罪罪,经本律师积极争取,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徒刑,缓刑一年;详见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08)拱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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