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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分居两地调沪(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人事局
办理地址: 大木桥路123号
办理时间: 周二、三、五全天(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周一下午 周四上午
办理时限: 十五天
申办手续: 应做事项:申报对象应首先对申办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核对,并确保无误。然后以单位名义给市人事局来函并附所需材料。申报材料:1、申办学位申请函;2、在沪一方向自己本单位提出配偶调乎的申请;3、夫妻双方(含子女)的户籍证明;4、《夫妻分居两地从外省市调沪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登记表》;5、调沪人员的近期体检表、与接受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6、结婚证书、双方的学历生疏、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资格证书(复印件);7、其他必须的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申报单位递送来函及所附材料、经办人员审核、领导审批、打印调令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局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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