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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28C0011
事项名称: 在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办理机构: 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 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乘车路线: 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联系电话: 68556066、68556068
监督电话: 68556705、68556955  
相关网址: www.bjwater.gov.cn
备注:


办理程序

在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们予以办理:市水务局直接管理的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填写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建设所依据的由计划部门和规划部门已批准的有关文件;
3、工程位置图、施工图纸、项目实施情况说明、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标文件、合同,设计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建设管理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管理报告,质量评定报告,工程大事记,分部工程验收签证,阶段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决算报告等。(格式请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4、专家审查意见。涉及防洪、供水、水环境的项目,还要提供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评价报告、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 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审定通过的意见,制作《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等有关法律文书(证件),通知申办人领取有关法律文书,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2、对不予批准的,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受理、告知的时限)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3、乘车路线:32,414玉渊潭南门下;21,特5,特6,802,827军事博物馆下
4、联系电话:68556066、68556068
5、监督电话:68556705、68556955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网址:www.bjwate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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