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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8C005
事项名称: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8号令)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 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受理大厅
乘车路线: 118、392、748、701路二里沟东口下
联系电话: 83970891、83970863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210.75.218.75
备注:

办事程序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竣工验收不合格
1、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2、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不能满足正常生产和使用的;
3、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4、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5、不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3、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4、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5、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6、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单位公章。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告知申办人审批结果,制发相关文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办公地址: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办事大厅
3、乘车路线:118、392、748、701路二里沟东口下
4、联系电话:83970891、83970863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7、网址://210.75.218.75

样表下载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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