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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建议作用 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日期:2012-05-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处】正义网
【关键词】检察;社会管理;创新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创新社会管理,是新时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现实需要。检察机关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方法很多。实践证明,在新形势的要求下,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我们武城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加大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犯罪特点、规律及原因的分析研究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构建社会防控体系和社会管理新格局,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检察建议具有一定的强制力。检察建议虽然是种非诉讼行为,没有法定的约束力,但具有一定事实的强制力。实践中,大多数检察建议都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实,具有事实上的约束力。检察建议的实用性很强,能够针对有关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给有关单位带来实际益处,因此一般都能为被建议方所接受。

为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作用,我院按照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建立健全了检察建议工作制度,对提出检察建议的原则、发送对象、内容要求、适用范围、提出程序、制发主体、审批程序等,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促使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我院规定,检察建议原则上由案件承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审批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为确保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成效,制发检察建议前,我院还主动与涉案单位、有关主管机关沟通交流,着力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紧扣执法办案,充分发挥作用。

我院在立足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现象以及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研究、分析,发现总结诸多领域和行业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将这些领域内共性的、不利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职务犯罪和保障该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的措施和对策。使检察建议更具针对性、准确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深入调研,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检察建议应针对具体的违法和不执行法律事项,以及具体的监督管理漏洞提出,如果缺少具体违法事项,没有针对性,既起不到纠正违法和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作用,还可能引起被建议单位反感。因此,我们注重围绕民生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以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围绕职务犯罪比较突出的行业或系统提出检察建议,以帮助该行业建章立制;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检察建议,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注重分析,确保检察建议的准确性。制发检察建议前,我们加强与发案单位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该单位的管理流程、规章制度等情况,找准发案的根源和管理漏洞,研究案发规律特点,使检察建议易于被建议单位认同。在制发检察建议过程中,我们注重剖析被建议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与发案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更便于被建议单位整改。

三是加强回访,巩固检察建议的实效性。我们积极开展回访活动,及时了解检察建议的质量,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是否重视、是否研究整改,整改效果如何等。对检察建议不重视、敷衍塞责的,向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反映,共同督促落实。对于被建议单位领导思想上不重视检察建议作用的,加强沟通,对其详细分析该单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法制教育,使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加以整改。

三、融入社会管理,延伸服务触角。

我们坚持立足检察看社会和跳出检察看社会并轨,积极推动检察建议融入社会管理,切实体现新形势下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民生民利的要求。“实现跨越赶超、建设幸福武城”是我们武城县的全局性工作,我们检察机关积极策应,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促使各项建设工程成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为有效预防国家农业开发项目工程中的职务犯罪,我院指派干警全程跟踪预防,通过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运用检察建议进行廉政勤政警示,努力使得预防关口前移,达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成效。

一是针对发案单位管理漏洞,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我院按照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的工作原则,注重发现发案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并适时向案发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了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检察建议。近年来我院已对自侦部门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行了深入细致剖析,并及时向案发单位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且检察建议全部被案发单位采纳,切实帮助案发单位解决了其管理松懈、制度缺失、监督乏力等内部问题,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针对工程建设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我院结合武城实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认真贯彻中央、高检院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把加大工程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犯罪特点、规律及原因的分析研究力度,积极向相关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其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我院组织开展了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专项调研,分析查找出了该领域在土地审批规划、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图纸设计、施工监理、资金拨付、工程预决算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力度,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等对策建议。

三是针对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事关全局的薄弱环节,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我院坚持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在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和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分析发现社会建设和管理领域案件背后事关全局的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提高整体管理水平。针对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关于关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为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总要求,我院把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之一,为此我院部署开展查办了小麦、农药、化肥等专项惠民补贴资金和工程建设领域、征地补偿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结合所办案件,我院及时组织对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分析总结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和原因,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专题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完善补贴管理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查处和预防力度和加强法治教育等五条对策建议,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对调查报告作了批示。全县各乡镇政府、农村信用社等部门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及我院的建议,从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集中整治和从严惩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防范和遏制该领域的腐败和违规操作问题,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严格贯彻落实,以及民生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有效促进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作者简介】
任少伟,法律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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