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许可对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首次申请工程勘察资质企业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及申报软盘1张(可从建设部网上下载免费资质申报软件制作生成);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
5、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6、《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登记表(从规委网上下载制作)。申报时核验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
7、《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及省级以上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8、《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的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及新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9、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除申报表外的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列出详细目录及面码范围,规格应为A4纸,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集中并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经审查符合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核发准予行政许可
2、对经审查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告知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件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 个工作日(专家委员会评审所需1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不含专家评审时间及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0日 )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3、乘车路线:15,19,46,56,716,732:礼士路南口下
4、联系电话:68052299
5、监督电话:68020689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办理网址:www.bjgh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