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资质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4、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5、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6、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 7、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 8、近五年内无质量事故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配合实地核实工作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许可的,在审定通过后,为乙级、丙级资质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通知》等有关文书、证件。 2、不予许可的,由经办人员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不予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的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100013 3、乘车路线:13、62、602、117、406、807到和平里站下车 4、咨询电话:64409669,64409789 5、监督电话:64409669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gt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