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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执行被派遣劳务中致人损害,派遣单位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21(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23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雇员在执行被派遣劳务中致人损害,派遣单位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新侵权责任法司法案例裁判观点21(苏州律师李旭侵权法研读笔记)
  -----张某诉甲公司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关键词]
  使用人责任 劳务派遣 补充责任 健康权
【裁判要点】
  驾驶叉车进行装卸作业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工作,应当由经过严格筛选和训练,具备相应的身心条件及操作技能并获得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则的约束下谨慎进行。因此,经营该行业的企业就必须承担妥善选派人员的义务,并对该人员之致损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民商事疑难案件裁判标准与法律适用侵权卷》,主编梁展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9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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