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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处理、处置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和多氯联苯废液的审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名称

转移、处理、处置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和多氯联苯废液的审批

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电话:88515378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废弃的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和多氯联苯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其转移、处理、处置都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的管理规定,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事项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防止含多氯联苯电力装置及其废物污染环境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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