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已持有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注册护士。
二、申请
材料提交:
1、个人书面申请(A4纸打印)加盖护理部或医疗机构公章;
2、区县卫生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补办件(证号同旧证);
3、每人次收费8元[(94)财综字第121号]。
三、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审核通过的,颁发《执业护士证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2、收费标准:每人次收费8元
四、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 邮编:100053
3、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800、939、运通102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4、联系电话:83978212 83978213 传真:83978212
5、监督电话:65066969
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7、网 址://210.75.201.203/xzxk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