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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秧歌突发心脏病 组织者被判赔偿
发布日期:2012-04-03    作者:徐涛律师
 60多岁的张老太太在参加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组织的答谢会时,在扭秧歌过程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张老太太的家属将答谢会组织者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被告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等共计28000余元。   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门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附近的居民,尤其是退休的老人,经常到该公司进行免费的理疗治疗。
  2007年5月5日,该公司发出通知,明确告知“2007年5月7日举办答谢会,凡是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年龄过高及行动不方便者不能参加。”
  5月7日,以往一直在该公司进行理疗治疗的张老太太和老伙伴们来到该公司参加答谢会,在扭秧歌过程中突然晕倒。随后,张老太太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诊断为心源性休克、急性心肌梗死,并于2007年5月8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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