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新开业户工商登记事项办理完毕;
2、新开线路站位确定完毕;
3、从业人员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并培训考核合格;
4、拟更新车辆符合《境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运营线路经营许可条件》车辆条件;
5、已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各项内容,且未超过规定的时限;
6、实施特许经营的,按特许经营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未超过有效期)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新增车辆购车发票及复印件;
4、申办车辆类型等级证明(中高级以上车辆提供);
5、已填制的《办理营业性客运车辆牌证证明》;
6、线路中标通知书(实行招投标的线路提供)
7、《客运车辆变更登记表》
8、新开通线路车辆证件核发的还须提供《境内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线路站位表》
9、新开通线路车辆证件核发的还须提供《从业人员建档表》(包括聘用的驾驶员、服务员)
10、申请开业车辆证件核发还须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予以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办理营业性客运车辆牌证证明》;
2、对不予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各区(县)交通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53,381,40、741、6、109、19,715 ,741,50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648
5、监督电话:8801106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y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