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申请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境内的个人、企业或法人;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来源明确;
4、有合理、合法的经营利用目的。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动植物种类(中文名、拉丁学名)、货物类型、数量或重量、收、发货人及出入境口岸及国家等;所需捕捞苗种或怀卵亲体的种类(中文名、拉丁学名)、捕捞时间、捕捞区域、数量或重量及用途等);
2、申请人提交企业执照及进出口权证明;
3、申请人逐项如实填写国家濒管办印制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申请表》;
4、商业性进出口的提交进出口合同,非商业性进出口的提交进出口协议或相关材料证明。包括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提供来源证明、进口公约物种和限制进口物种提交外方出口许可证或相关证明、进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件、及进出口含野生动植物的中成药提交成分表和说明书;
5、动物园交换动物提供建设部批文,马戏团进出口动物提供文化部批文。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以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形式通知、送达申请人,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在办公场所公开等形式公示办事结果。
2.对于准予许可的,直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查意见及全部申办材料。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必须将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书面告知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退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农业局水产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3、乘车路线: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4、联系电话:82078420、82078439
5、监督电话:82078426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 http://www.bj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