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黑车司机抢活互殴 愧对家人流泪悔罪
中国法院网讯 31岁的吉林人张某某是一名黑车司机,因为抢活和另一名黑车司机王某某发生争执,两人互殴受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对张某某和王某某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0年4月16日1时许,张某某和王某某都在丰台区一家饭店门前路边趴活。张某某称饭店周围是他的地盘,不允许王某某在那趴活,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张某某将被害人王某某鼻部打伤,至被害人王某某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王某某也持刀将张某某扎伤,致张某某外伤造成左手环指及小指皮肤裂伤,并伤及肌腱、神经,现左手环指及小指屈伸功能受限,经鉴定损伤程度属于轻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对张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
庭上,张某某表示认罪。“他在那拉活我让他走,他没有走,我们就发生口角了,后来打了起来,我用拳头打了他的脸,他用刀将我扎伤”,张某某说道,“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官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
主审法官张勇庭前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张某某与王某某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某赔偿张某某25000元。
庭审结束后,张某某见到了母亲和妻儿。听到女儿一直喊着“爸爸,爸爸,我想你了”,张某某流下了眼泪,“我对不起你们,我会好好改造,等我回家,照顾好妈妈”,张某某对妻子说道。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