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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点之刑罚的裁量
发布日期:2012-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要求:

  了解:量刑概念、原则,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的基本含义以及量刑的酌定情节。

  理解: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自首和立功的处罚,缓刑制度的具体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量刑的法定情节,累犯、自首与立功的成立条件,累犯和缓刑的关系,数罪并罚的方法。

  本章考点及命题模式分析:

  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制度是每年必考的内容,命题主要涉及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技术型较强,理论性较弱,基本属于送分的范围。

  第一节 量刑概述

  【相关法条】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知识要点】

  下列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总则:(1)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第29条第1款);(2)累犯(第65条)。

  分则:重要条文归纳。

  (1)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第171条第3款)。

  (2)奸淫幼女的(第236条第2款)。

  (3)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第279条第2款)。而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是抢劫罪的法定加重处罚情节。)

  (4)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的(第301条第2款,即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不是聚众淫乱罪的从重处罚情节,而是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只是在量刑上相对聚众淫乱罪而言,要从重处罚。)

  (5)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第347条第6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第353条第3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

  (7)向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第364条第4款,传播淫秽物品罪)。

  (8)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第384条第2款,挪用公款罪)。

  (9)索取贿赂的(第386条,受贿罪)。

  【相关法条】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知识要点】

  1.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但第63条中“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补正解释)。

  2.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需要减轻处罚的,须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修正案八对第六十三条做了修改,原有条文是:“第一款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二款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变化主要是增加了第一款后半段,明确了具有多个法定刑幅度的情形如何减轻处罚,即“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活学活用116】刑法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述法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入户盗窃财物的,法定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从轻处罚的,则只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而且可以不判罚金

  B.乙携带凶器盗窃财物的,法定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从重处罚的,只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且必须判处罚金

  C.丙盗窃数额巨大财物的,法定刑幅度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减轻处罚的,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D.丁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无论是否有能够执行的财产,都应当判处罚金,并且判处没收财产

  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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