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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0B019
事项名称: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四十四条
3、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4月6日计价格〔2000〕393号)
 

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4月6日计价格〔2000〕393号)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 北京市农业局水产处
办公地址: 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乘车路线: 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联系电话: 82078452
监督电话:
相关网址: //www.bjny.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提交申请资料

二、申请
(一)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经营情况报告;
3.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即时
2、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4月6日计价格〔2000〕393号)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农业局水产处
2、办公地址:西城区裕民中路6号
3、乘车路线:300路、302路、367路、801路、702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科技馆下车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咨询电话:82078452 
6、网址: //www.bjny.gov.cn/

 

办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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