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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律师:关于户口之别的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
发布日期:2011-12-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关于户口之别的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 日期:2011-2-17 来源:网络整理
律师认为目前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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