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二手房交易中介一般的“合理避税”方案
发布日期:2011-1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以租代售。即由买卖双方先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买方先以租房的形式居住,等到购房时间超过两年期限后,买卖双方再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交易过户。

  2、签订阴阳合同,即买卖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针对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采用以区域指导价来计算销售价的方法,以此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另一份是真实的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是按照双方交易的实际成交价格签订的。显然,后者的价格是远远高于前者的价格的。

  3、只签署买卖合同,延迟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待两年期满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4、通过物业公司或开发商修改底单。这种情况主要针对期房,商品房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通过物业公司或开发商的人,直接把购房合同的底单改掉,房产证上直接登记为买方的名字,这样就可以不用缴纳营业税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