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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避税之假赠与
发布日期:2011-08-12    作者:张仁藏律师
    对于继承和赠与的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所需付的费用只包括房屋评估值2%的公证费以及1%的契税,然后持相关手续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让,私下里业主收取买家的房款.这样,房产过户时表面上就没有任何金钱的往来.达到逃税的目的。
   北京市房产纠纷专家张仁藏律师风险点评:
1、由于赠与不是买卖行为.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支付现金.对于买方来说压力将会很大。
.2、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
3、买家还要承担赠与人撤销赠与和不履行赠与义务的风险。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消。由干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买方支付了房款但卖方不办产权过户.或卖方先办好了产权过户而买方未交齐房款.都很容易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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