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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案件的维权现状
发布日期:2011-08-11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近年来,互联网业务迅速发展,上网已成为普通民众工作生活的重要部分。然而,违法犯罪分子总是将其魔爪深入普通民众所能及的任何社会角落。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网络诈骗不良信息举报占所有违法信息的23.8%,网络诈骗违法案例已经成为继淫秽色情类信息外,网民最为关注的互联网违法内容。
        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审核门槛低等特点隐藏其真实身份,普通民众很难辨别其所接触信息的真实性,而且等到受害人发现自己被骗的时候,犯罪分子早就取现逃匿。加之,公安机关的网络侦查技术滞后及办案成本过高等因素,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基本排斥受理涉案金额较小的诈骗案件,这导致受害人很难在遭受诈骗后获得有效的司法救助。
    笔者在律师执业过程中,经常接到此类案件受害人的求助信息,但对于90%以上的此类案件,公安机关基本不予受理。公安人员坦诚此类案件的犯罪分子基本都通过境外服务器发布诈骗信息,再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开设银行卡,由专人跨省负责犯罪所得的取现。犯罪环节跨度大,导致办案成本过高,加之目前公安机关考核制度,导致基层派出所基本对此类小金额网络诈骗案件拒之门外。笔者曾在公安机关接处警大厅见到一受害人舌战值班民警,值班民警明确告诉受害人此类案件不受理,受理了也破不了,告诉受害人就当买个教训。这种情况只会让普通民众对公力救助的丧失信任。
    近一两年,出现极少的维权成功案例,这类案件基本上是在犯罪嫌疑人还未取现的时候由受害人申请银行冻结其所汇出款项的账户,通过银行追回损失。如果要申请银行冻结账户,必须向银行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记录,这类情况只出现在极少数沿海城市,而大多数地区银行没有此类业务。
    要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国家相关部门应当从对互联网站经营主体的监管上下功夫,要求版主、站长对其所经营的板块中的设计经营性广告信息进行连带责任承担,对于非商务类网站出现的受骗案例,受害者可以要求网站承担赔偿责任,但这一维权途径的真正实现,仍需要法律法规的跟进。
    那么如何避免网络诈骗及出现被骗情形后如何维权呢?在现有的情形下,笔者建议网民,特别是年轻网民,应当尽量避免在非专业性网购网站上进行在线交易,即便是类似淘宝、阿里巴巴等专业性的网站也应当提高警惕,交易过程中尽量使用担保性支付方式,万不可直接向对方账户汇款,不要轻信比例悬殊,优惠幅度悬殊的商家信息,以免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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