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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1-04-18    作者:110网律师
   面对金钱,道德很苍白,借钱给个人需谨慎
  20105月,郑州律师朱军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郑州市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决结案。许某因做生意急需50元的周转资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范某,范某看是自己朋友介绍的熟人,再加上对方承诺较高的利息,没对许某做细致的考察就把50万借给了许某。眼看还款的日期临近,许某却联系不到了,范某开始感觉情况不妙,于是经过打听,了解到许某因经营不善已经于2个月前就去外地躲债了。
  无奈范某找到了郑州律师朱军,朱律师分析了案情,由于范某当时借钱给许某时,没有要求许某抵押财产也没有保证人,另外许某自身由于经营不善,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即使案件胜诉最终能拿到钱也很难。但是诉讼时效超过了,债权就不受法律保护了,于是在郑州律师朱军的代理下起诉到荥阳市人民法院。
  郑州律师朱军提醒:民间借贷风险大,借款的回收往往有很大的变数,所以在借款前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做详细的调查。涉及金额较大的借款,最好请专业的律师出具风险法律意见,并起草借款合同,有利于产生纠纷时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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