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济南公证收费标准参考(一)
发布日期:2011-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鲁价费发[1998]433号文件编制)

证明法律行为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最低200元

50万零1元-500万元部分   0.25%

500万零1元-1000万元部分    0.2%

1000万零1元-2000万元部分   0.15%

2000万零1元-5000万元部分  0.1%

5000万零1元-1亿元部分   0.05%

1亿元以上部分   0.01%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2万元以下   1%

2万零1元-5万元部分 0.8%

5万零1元-10万元部分   0.6%

10万零1元-50万元部分  0.5%

50万零1元-100万元部分  0.4%

100万零1元-200万元部分  0.3%

200万零1元-300万元部分  0.2%

300万零1元-400万元部分  0.1%

400万零1元以上部分    0.05%

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300元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