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证收费标准参考(一)
发布日期:2011-04-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鲁价费发[1998]433号文件编制)
证明法律行为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最低200元
50万零1元-500万元部分 0.25%
500万零1元-1000万元部分 0.2%
1000万零1元-2000万元部分 0.15%
2000万零1元-5000万元部分 0.1%
5000万零1元-1亿元部分 0.05%
1亿元以上部分 0.01%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2万元以下 1%
2万零1元-5万元部分 0.8%
5万零1元-10万元部分 0.6%
10万零1元-50万元部分 0.5%
50万零1元-100万元部分 0.4%
100万零1元-200万元部分 0.3%
200万零1元-300万元部分 0.2%
300万零1元-400万元部分 0.1%
400万零1元以上部分 0.05%
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300元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