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杀案犯罪预防工作任重道远
发布日期:2011-03-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过去一直认为武松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而潘金莲则是杀害丈夫的淫妇。自从看了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鲍鹏山老师新说《水浒》后,对武松的形象又有了新的认识,而潘金莲也有了让人同情的一面。
潘金莲说到底是个苦命女,她向往美好生活,渴望幸福爱情,她不畏权势,不贪享乐,面对大户的纠缠,坚决不从,她比现如今某些贪图安逸甘愿做二奶傍大款的女子强得多。大户把她许配给武大,不只是简单的乱点鸳鸯,一个如花似玉,一个三寸丁谷树皮,这分明是大户用毒辣的手段报复潘金莲,残酷地折磨潘金莲。这一点武松是很难体谅到的。
武松的出现,使潘金莲看到了希望,顿时心花怒放,不顾社会伦理,不顾叔嫂亲情,对武松炽热的爱迅速升温,如烈火熊熊燃烧。鲍鹏山老师说的好,你武松完全可以不同意,但你绝不能嘲讽你嫂嫂。假若武松能耐心地说:嫂嫂,我父母下世早,是哥哥拉扯我长大的,你虽然是我嫂嫂,我如母亲敬着你,你的心情我知道,但是万万不可以,社会伦理不允许,家庭亲情不允许。我也知道,哥哥配不上你,让你受委屈了,可是哥哥忠厚,又百般的爱戴你,弟弟我有一身好武艺,别人不敢欺负咱。日子就将就着过吧……如果武松语重心长地能把话说到这份上,可能他的嫂嫂会更加敬重他,至少是能维持现有的关系,无论如何也不会把关系尖锐地对立起来。如果潘金莲确实不能接受武大,武松应劝说哥哥,休了嫂嫂,都可以有条活路,总不至于闹出命案来。然而,武松的“只怕是我的眼睛认得你嫂嫂,我的拳头认不得你嫂嫂”的愤怒话语把潘金莲的感情逼到了绝路。
不能说是武松把潘金莲推到了西门庆的怀抱,更不能说是武松害了哥哥武大,但如果能辨证地分析这件人命案,武松确实有头脑简单粗鲁的一面。
由此我联想到当今的一些情杀案件。
近十年来我们河南省检察机关批捕的人命案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情杀案,我推算在全国这个比例也不会小。前两天我在《河南法制报》上看到一篇关于情杀案例的报道,很有代表性。说的是,一个少妇,经常受到丈夫毒打,终日以泪洗面,后来丈夫外出打工去了,一去就是半年,她很快和临村一个男子好上了,生活得很快乐,2009年春节前夕,丈夫回来了,少妇很不情愿地离开情夫,无条件去接受丈夫,于是,就给情夫说,找人干掉他要花多少钱,情夫没有吭声,自己找一条猎枪把她的丈夫干掉了。一起人命案的出现,至少要使两个以上的家庭受到重创,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同时要花费很大的司法成本。难道说这类案件就没有一点预防措施吗?检察院的犯罪预防部门主要是预防职务犯罪,那么,刑事犯罪预防呢,刑事犯罪预防主要归公安,对准的也是青少年,这一块预防工作确实很薄弱。
这要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因素,比方说我们整个民族的文化程度和法制观念都急待提高等等。同时,司法、妇联、社区、村镇等部门还要深入到每个家庭进行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详细掌握每一对夫妻的感情状况,发现危机及时化解,有了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等等。情杀案件的犯罪预防任重道远,愿此类案件越来越少!
河南省检察官 吕绍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