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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时俱进
发布日期:2004-10-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预防职务犯罪是党中央关于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一项新的工作举措。要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时俱进,就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等方面,引进机制,创新发展,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延着健康的道路不断向前发展。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方法和观念要与时俱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实际出发,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发展者的理论和发展者的事物,自觉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中解放出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想方法、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从十二大到十六大,中央的提法都是“反对腐败”,而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反对和防止腐败”,加上了“防止”一词,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变化,即把反腐重点转移到“打”与“防”并重。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最基本的要靠教育、靠法制”。这一论述阐明了预防犯罪工作的基本思路,需要我们用系统方法,从宏观着眼,在微观入手,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以治为本。从某种意义上看,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远比对腐败现象的惩治更艰难的多,复杂的多,意义更重大。要明确思路,以“强化廉政教育,坚固思想防线,使其不想贪;完善制约机制,建立制度防线,使其不能贪;加大打击力度,强化专政防线,使其不敢贪”为目标,构筑“三不”立体屏障。从实际出发就是要“务实”与“求规”,关键是要把预防工作的决策、措施和机制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用实劲求实效,不断总结经验,找到规律和特点,从而推动预防职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重结合本地实际,把上级的统一部署与自身的具体情况联系起来,把外地的成功经验与本地现实状况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确定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和措施;二是要认真总结职务犯罪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弄清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找到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案施策,对症下药;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主要是开展典型个案、重点部门和行业、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及前瞻性问题的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四是要大胆开拓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在实践中必然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要在预防理论、预防机制、预防措施上坚持大胆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法治意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其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要与时俱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关键是不断解放思想,冲破自我,善于吸收各方面的文化、精神和技术成果,在载体、手段、途径和方法等方面努力实现创新。善于“把镰刀铸成耕犁,把割掉韭菜变为铲除土壤”。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的领域,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新路子。要着力研讨和解决预防工作面临的打击与预防的结合点问题。一是“重打轻防”的观念转变问题。有的院领导认为职务犯罪预防是一种表面文章,实际效果不大,不像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立竿见影。同时,目前衡量检察机关工作业绩,主要还是看办案这个“硬指标”,预防工作仅仅是一种“软任务”,没有被摆上重要位置。这种片面思想,直接影响到对预防工作的整体部署。把重点骨干力量布置到办案上面,而临时找几个人来搞预防,使预防工作应付差事,流于口头,流于形式。二是存在着办案和预防“两张皮”现象。随着预防部门的单设,个别地方出现了打防脱节,打击不管预防,预防脱离打击的“两张皮”现象。这种把打防割裂开来,顾此失彼的做法有悖于检察机关专门设置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初衷。个别同志甚至认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专职预防部门的事,与其他业务部门无关,出现了预防部门一家唱“独角戏”的倾向。笔者认为,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工作对职务行为执法的两个互相依存、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惩处是遏制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但打击本身不是目的。打击的目的在于发挥法律的警戒、威慑作用,惩一警百,预防贪污贿赂的发生,防止腐败现象的蔓延。从这个意义上讲,打击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没有打击的预防,是软弱无力的预防;没有预防的打击是漫无目的的打击。只打不防,就会出现打不胜打的情况;只防不打,则会出现防不胜防的情况。要做到打击的同时抓预防,预防的同时抓打击。在将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中,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预防的关系,注重研究、摸索打防结合、打防一体化,办案预防一岗双责的做法和体验,使检察机关的专门预防工作紧跟时代步伐,始终保持充沛的活力。

  第三,预防职务犯罪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工作作风要与时俱进。预防工作是检察机关对外的一个窗口,对预防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综合业务知识有较高的要求,在某种意义上说预防工作代表着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形象。随着预防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和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入,建立一支高标准的队伍势在必行。目前,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均设置了预防机构,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开展预防工作,但从近几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状况来看,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特别是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人员少、专业单一、法律专门人才少等现状,懂的有关部门和领域专业知识方面的人才更是微平其微,造成开展预防工作浮于表面,缺乏针对性,从而严重制约了预防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向纵深发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与时俱进,就必须下大力气提高预防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全面提升预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预防机构中除了有法律方面的人才以外,还应配备金融证券、海关、工商、建筑、会计等方面的专家,来共同参与预防工作。当然,限于编制,专家也可以采用临时聘请的方式,类似于检察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动灵活地开展预防工作。此外,预防部门本身也应该挖掘潜力,加强教育培训,积极投身“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中去,采取各种形势提高预防队伍的专业化水平。“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检察机关内部要解决好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一个单位或部门,倘若所用非人,人非所用,那么我们的这支队伍,就不可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为检察机关一个新的工作亮点,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格局,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永保青春活力,发挥良好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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