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与取信于民”大讨论
发布日期:2004-02-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片冰心在玉壶
有人说法律的背后是法理,法理的背后是人情,人情的背后是利益,利益的背后是腐败,“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果真如此吗﹖朋友,请让我告诉你,你看到的仅仅是太阳的黑子、美玉的瑕疵。在新世纪司法改革浪潮的冲击下,反腐倡廉的呼声日益高涨,公平与效率的主旋律愈唱愈响,一大批两补清风、廉洁奉公的法官昂然屹立于征途中,拥护着太阳,守护着碧玉,它们的忠诚如同玉壶里的冰心,让太阳和碧玉折射出绚烂夺目的光芒。
用人性的鼠标点击心灵,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自然呈现在你的面前。公正廉洁是我们法官的毕生信念。但是,我们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里,面对身边手足、亲朋好友的含泪说情,面对生活清贫、收入拮据时金钱、物质的诱惑,面对政治压力和领导的命令,我们也是人,也会有为难的时候啊?面临抉择,我们中的某些人经受不住考验,栽倒了,落马了。水亦载舟,水亦覆舟,人民因为信任而推选你,人民亦可以因腐败而罢免你。肖扬院长强调法官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建设的基础工程,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必须强化法官的道德约束。因为我们深知,只有明确自己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才能端正思想,构筑防腐拒变的堤坝,才能使我们的心灵彻底明净。将法化于自身,将德化于自身,才能使我们变的如此明亮,我们才如此公正,如此无畏,从而最集中地表现为对事实真相与法律精神的绝对忠诚。
如果说司法公正是一项复杂,宏大的社会工程,那么这项工程的质量大部分取决于法院,如果说法院是社会公正工程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最后防线的守门人。看,我们的法官在风雨中走来,以实际行动履行了法律守护神的职责,对肖扬院长“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要求作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全国青年法官标兵顾双彦在16年的法官生涯中,默默耕耘,不但具有法官应有的冷静、公正、深思、慎言,更具有新时期在中国做法官、尤其是在基层法院做民商事法官,与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都相对薄弱的当事人打交道所必须具有的耐心与细致,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伟绩,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有的只是2100多起无一超审限、无一改判的案件,她自己说的也很平淡,作为一个法官,理清一个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太难,只要把事实查清了,把证据搞扎实了,谁是谁非,责任大小也就清楚了,确实,对于法官来说,从法律上办结一起案件并不难,难的是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案件工作,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法官都能做到无私无欲,法官也是人,也有人之常情,为这情,顾双彦在拒绝朋友的说情之后还买了水果登门看望,在吃闭门羹之后又会暗自伤心,但是,她在法律与人情、金钱、关系相冲突时,能没有任何犹豫的选择法律,能忠于职守,她就是一个称职的法官。全国优秀法官谭彦、王永平忠于事实、克尽职守、累倒在自己的岗位上,献身给了他们忠爱的法律事业。法官楷模王绍裕爱憎分明,清正廉洁,一万元的赌买不到他的一顿饭,展示了法官的无穷魅力,他们用自己的行动筑起了一道以德服人、公正执法的亮丽风景线。这就是法德。法官不仅要有法德,更要有维护司法公正的法理和高效运作,法制时代要求我们法官必须具备高深的法理素养,高超的专业机能,高明的法律判断,高度的法治理念,高效的审判意识,这样才能考虑和斟酌社会公众的意见,情理与法理的冲突,法理和实务的衔接。一个自立、独立、中立的法官,一个追求程序公正、主张责任公平、熟悉法律规则、崇尚法治思想的法官,通过运用法律来正确适用法律,通过创造适用法律来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冲破传统的审判习俗,废弃程式化的审判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公平,给社会一个公理,这是法德风景线上永恒的五线谱,也是公众视野里的一片碧野。
回眸往昔,教人自豪;放眼未来,仍需上下而求索。我们笑看云卷云舒,静观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我们告知世人,法律就在十字街头,法律就在田间巷陌,法律就真真实实地在你的身边。我们手捧公正的天平,将正义献给党和人民。即使我们累了,倒下了,正义也如泰山,永远耸立在我们的土地上。我们手捧红心,将忠诚展示于世人,即使心破了,碎了,也片片是忠诚。
加强道德建设,走精英法官之路
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也有人说,二十一世纪是亚洲的世纪,中国的世纪。但我要说,二十一世纪更是一个法治的世纪,一个诚信的世纪。中国司法、中国法官将以何种形象、何种精神状态去面对未来,面对世界,将是摆在每一位法官?当然也包括在座的每一位法官?面前一个必须回答的课题。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特别是加入WTO以后,与此相应,人民法院在法治进程中所起的功能和作用也将日益凸显。作为法的掌管者,享有“正义的化身”之誉的法官,无疑将扮演至为重要的角色。法官的道德操守从来没有今天这样受到重视和关注。厚德才能载法,德正方能法严。司法公正与法官的良知密不可分,司示权威与法官的人格魅力紧密相连,而法官的良知和人格魅力又往往与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分不开的,只有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才能不断升华法官的人格魅力。
法官,是社会争端的最终裁决者,是正义防线的最后守护者,法官的道德操守历来为统治阶级所重视,古今中外,概莫例外。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不少的清官、好官。屈原、包拯、苏东坡、范仲淹这些历史人物,虽然远隔我们多年,但人们每每提起,还总是肃然起敬,感慨不已,他们以自己人性的光辉和人格力量流芳千古。就是在资本主义较发达的美国,也对法官的道德操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和标准。作为新一代专业化的人民法官,身穿制服,头顶国徽,代表国家和人民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行使审判权甚至是生杀予夺之大权,法官的道德操守,直接影响到法律的运行质量,影响到公民对法律乃至国家司法制度本身的评价,影响到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人民法官应是一个精英群体,一个品德高贵、情操高尚的群体,除了具备一般人的良好的品德外,应将自己的道德水准设定在一个较高的档次和层面。
法官职业道德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而这种力量来自于每个法官的高度道德自觉和道德修养,它既是一种道德修养的方法,也是一种经过长期才能达到的崇高精神境界。
作为人民法官,必须忠诚于法律,唯法以尊,树立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的理念,对法律怀着无比的崇高和虔诚的信仰。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只服从于法律,只对法律负责,要有一股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之气。
作为人民法官,必须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公正之于法律,犹如生命于人,离开了公正,法律就失去了其存在价值,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守护者的法官,要牢固树立公正意识,以超然的姿态居中裁判,使公正成为法官自觉的行动和内心深处执着的追求。
作为人民法官,必须清正廉洁。公生明,廉生威。法律的公正,权威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廉洁无私,法官应当以清廉,简朴为美德,甘守清贫,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坚定信念,固守精神家园。
同志们,朋友们,我们欣逢一个提倡法治的时代,我们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是选择了责任和使命,选择了神圣和崇高,让我们以完美的人格,公正的理念和超然的境界,为创造中国法治的辉煌而共同努力吧。
德才兼备-新时代对人民法官的要求
我们欣逢一个提倡法治的时代,一个要求有序的时代,一个强调权利的时代,所有这些,都为我们的法官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同时也对我们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西方有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法官就应该是完人。”由此可见,社会对法官的要求远远超出了对其他职业的要求,法官由于其司法的特殊性质和社会作用,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明辨是非的能力,树立起更高的价值标准和道德标准,并在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与WTO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使我国的经济经受着世界经济大潮的影响和冲击,我国的司法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一日千里的科技时代赋予了人民法官德才兼备更为广泛更为深远的内涵,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施行,在制度上保证了只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可以加入法官队伍,但同时,也对我们现有的法官队伍提出了挑战。优胜劣汰、不进则退,这是永恒的真理,我们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只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吗﹖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的一番话回答了这个问题:“无知者不能从事法律职业,无德者同样不能从事法律职业,法官必须有良好的操守和道德,而这种品行不是通过考试认定的。”肖院长的这番话道出了社会对法官的要求,即法官必须德才兼备。法官是否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切实关系着法官是否有能力对案件作出公正判决。可是,如果法官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话,就更别指望他能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我国现阶段,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也不够有力,法律条文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法官的薪俸也过低,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腐败风气的侵袭,某些意志不坚定的法官无法抵御,从而成为金钱的奴隶,美色的俘虏,因为一点点的私利而贪赃枉法,为金钱而出卖灵魂,给社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笛福也说过:“行政长官和司法人员犹如城里高耸的大钟,如果我自己的表不准,它只是骗了我一个人罢了,但如果城里的大钟走得不准,受骗的就是整个城区的居民。”人民赋予了人民法院审判大权,而法官是执行和实践法律的中坚,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如果人民法官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能公正执法,那受害的将是整个社会的人民。
朋友们,请别因为害群之马而蒙蔽您的双眼,其实法官队伍还是一支素质很高的队伍。我们千千万万的法官在自己的岗位上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任劳任怨,为法治建设献出了自己的青春,甚至是生命,比如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法官顾双彦,近年来,审理20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件超审限,被人民群众誉为“铁案法官”;广西上思县法院法官廖威为保护学校师生安全,勇斗歹徒,壮烈牺牲;浙江省瓯区法院法官张晓东,勤奋工作,积劳成疾,猝死在审判台上……这一个个事例不都是我们新时代人民法官的缩影吗﹖不都是德才兼备的人民法官的典型吗﹖不都反映了我们新时代人民法官“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勇于奉献”的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或许,我们离楷模、离典型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培养良好的法官职业道德,其实可以从我们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如咱们法官在办案时,要经常问一问自己,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法官怎么做﹖将心比心,尽心尽力为当事人着想,为人民着想。平时在接待当事人时要力求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来者热心、了解情况细心、回答询问耐心、解决问题诚心等等。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事,切切实实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法院是可以来讲理的地方,是伸张正义、保护合法权益的地方。
总之,一名人民法官只有同时做到品德优良、行为有序、公正热情、具有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即德才兼备,这名法官才是一名高素质的法官,一名能为社会和公众所接受和尊敬的法官,一名能活在人民心里的好法官。
建设法治国家,任重而道远。司法公正,国脉所系。“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只有公正的法官,才会有公正的司法。如果我们的每一名法官都努力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法官,那么我们的法制社会就会多一份希望。
铁肩担道义,德化于社会-为作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而奋斗
作为一名年青的法官,当我第一次坐上庄严的审判台上时,法律的尊严与正义的神圣,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官这一称谓的崇高及责任的重大。
在法治社会的民众眼中,法官是正义的化身,而正义被普遍认为是法官和执法者所应具有的品质。正如德国法社会学创始人爱尔里希所说:“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
然而,有些法官个人私欲膨胀,缺乏职业能力,缺少职业信誉,法官作为一种职业,始终未能得到社会的一致认可。“司法腐败”的呼声历历在耳?时代和形势的发展,民众对正义、公正不懈的追求,对我们每位法官提出了更高、更严、更新的要求,面对新的机遇,新的考验及新的挑战,如何作一名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的好法官,极其重要,也是任重而道远。
古人云: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官法》规定,“良好的品行”是法官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因此,作为一名身负重任的法官,除了要有深厚的法学修养,娴熟的办案技巧外,最重要的是要有公正执法的意识和品质,要具备履行法官职责所要求的个人良知,理性以及合乎道德的情感。对此,肖扬同志提出了法官要德化于自身,德化本职,德化于社会“。以这种品质作为法官的价值理念的底蕴,法官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官,才能成为正义的化身。
要作一名恪守职业道德的法官,首先必须忠诚于法律,“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只服从于法律,并只对法律负责,绝对不受外界压力所左右,不为违法之行为。
要作一名恪守职业道德的法官,还必须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法官的职责是适用司法权维护社会公正,司法权威的价值近于司法的公正,法官代表着法律的权威,是正义的化身,因此,司法公正的价值又由法官的正义理念和崇高人格来体现,因为只有具有法德的法官,他内心才自觉充满正义的价值观念和崇高的社会良知,这种正义的价值观才能自觉地反映在他的裁判行为中,他才能凭着智慧公正居中裁判。
要作一名恪守职业道德的法官,还必须清正廉洁,法官的使命在于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但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必然受到各种形形色色的物质,诱惑和来自社会各种压力的干扰,如果法官抵御不了这些诱惑,排除不掉干扰,他必然不能主持正义,很可能会背离法律,滥用权力,枉法裁判,走向腐败堕落的道路,那么,法官肩上公正等正义的天平就会倾斜,头顶上庄严的国徽就会蒙上尘埃。因此,只有信守法律,有无畏的勇气和刚正的品格及廉洁的信念,才能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诱,不为色所惑,炼得一身正气,留住两袖清风。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竞争激烈的时代,更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希望的时代,我们作为人民法官,要清醒地认识到肩负重任,与职责的神圣和崇高,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先进、文明、富强的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义不容辞地落在人民法官的天平上,只要我们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在审判活动中,继承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弘扬新时代的道德风尚,就一定能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