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依据: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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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过程、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原则 法治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
扩展内容: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
是指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的原则。
二、基本****原则
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的原则。
三、法治原则
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原则。
四、权力制约原则
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