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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构建和谐校园的法律思考(上)
发布日期:2010-10-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 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一个引起多方关注的社会现象和较为复杂的法律现象,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许多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及社会学者等各界社会人士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一个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有人甚至将青少年犯罪问题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 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本文拟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和成因剖析出发,旨在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对策,努力促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及和谐校园的构建。
 
关键词: 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 和谐校园
 
  前 言
  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也是社会中最有朝气、最有活力、最有创造性的群体,但同时也是抵御能力和分辨是非能力较差,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群体。这样一个人数众多而又十分特殊的群体,由于生理上、心理上的发育不成熟和社会经验的欠缺,在其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极易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迷失方向,误入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与成人相比,他们更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殊的教育、保护和引导,更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一、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特点透析。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近几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全球嘱目的一个热点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100名犯罪中就有45名是14-25岁的未成年人,这说明青少年犯罪已占相当大的比例。青少年犯罪的人数不仅逐年上升,而且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这不仅严重危害到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整个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更影响到国家的未来。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分析可知,该类案件往往呈现出以下几点特征: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剖析。
  致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十分复杂,原因也是方方面面,笔者结合主客观两个方面来探究其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生理及心理发育尚不成熟,道德意志薄弱。
  青少年阶段是生理和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是从不懂事到懂事的关键阶段。身处在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其身心均处于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易冲动,好感情用事,道德意志薄弱,拒腐能力不强,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从而走向反面,直至沦入犯罪深渊。
  2、容易受争强好胜和情绪偏激的个性影响,逆反心理较强。
  处于此阶段的青少年往往好胜心强,易冲动,好感情用事,但自控能力却较弱;随着独立意识的增强,往往乐于自我表现和自我评估,对他人的认可和尊重的需求增加,但对外界的感知和认识能力有限,容易受到错误是非观的影响,易偏激,逆反心理增强。上述心理和个性的存在往往容易造成明知故犯的严重后果。
  3、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三观”严重扭曲变形。
  如上所述,此阶段的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均不太成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定型,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薄弱,极易受到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形成了畸形的“三观”,甚至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唯我独尊,部分青少年与家庭优越的同龄人盲目攀比,心理失衡,甚至产生不公和抱怨心理,这成为违法犯罪的心理动因。
  4、自尊心和虚荣心过强,抗挫折能力反而不强。
  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水平处在一个趋于成熟但又不够完善、稳定的阶段。盲目攀比、高消费、贪图享受的虚荣心过强,但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却不能冷静思考,积极应对,反而采取错误甚至极端的方法处理。家长说不得、老师说不得、同学更是不能有一点歧视,否则,便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容易选择错误的方法解决问题。
  (二)、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家庭教育不当,甚至教育缺失,不良家庭和畸形家庭的不利影响。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大量的案件事实表明,家庭环境恶劣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具体表现为:
  第一、部分家长过分溺爱和纵容子女。一味地娇惯,使孩子产生了“唯己”思想,变得自私自利,动辄不满意便会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的需求。
  第二、家庭构成残缺不全。父母离异或者过早去世,致使子女教育缺失,易受不良社会习气的影响。
  第三、家庭不和睦,不和谐。受家庭氛围和不良习惯的影响及家长疏于教育等因素,导致子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第四、部分家长文化程度不高,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苛刻,求全责备,不尊重孩子的人格,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孩子的心理产生扭曲。
  第五、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对子女只养不教,认为“树大自然直”,或者只顾埋头创业、赚钱,而放弃了对子女的教育关心,放任自流更有甚者迫于生活压力,让孩子过早地辍学在家。
  2、学校教育理念缺乏科学性,教育方式失当。
  尽管我国早已确立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也有“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高分和高升学率,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法制观念等方面的教育,也未单独设置法律课程,致使一些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同时,学校教育方式过于简单,在具体教育中不能联系实际,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采取不正当的教育方法,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出现逃学现象。而学校与学生又缺少必要的沟通,对部分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正确的心理疏导。另外,学生管理、校园管理不够完善,解决辍学、失学问题力度不够等因素,都极可能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
  3、社会不良风气和环境的侵蚀。
  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家庭、学校都是小环境,社会是大环境,文化市场不正确的导向也是重要因素。目前,社会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和贪图享乐的
腐朽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当前,经济收入的差距拉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而疯狂作案。同时,目前文化市场中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暴力凶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内容。各级电视传媒大量引入港澳台影视作品,其中不乏渲染暴力凶杀、淫秽色情的情节,这些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而录像厅、游戏厅、迪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大量涌现,也在客观上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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