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地方检察机关执法环境
发布日期:2010-10-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高质量、高效能的执法离不开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保障。目前地方检察机关执法环境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通过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权威意识,理顺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等措施改善执法环境。
关键词:地方检察机关 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不佳是困扰地方检察机关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它不仅影响了司法公正和人民检察的形象,而且对国家法制的权威和统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执法环境,是指影响人民检察工作的各种因素、状况的总称,它包括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个方面。
一、执法环境是执法质量的重要保障
高质量、高效能的执法离不开良好的执法环境作保障。执法环境不良,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不可能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执法工作中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执法环境的好坏与执法效率的高低成正比。不断优化执法环境,对于搞好各项执法工作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及时有力地惩治了危害社会的各种犯罪分子,开展法律监督,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就必须有一个好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是执法得以有效进展的保证。在执法环境的诸要素中,执法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内部环境要素,执法的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属于外部环境因素。人是内部执法环境中最具决定性的要素。优化执法环境,必须从优化执法机关内部环境和改造执法的外部环境入手,双管齐下。其中,优化内部执法环境的核心在于提高执法者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当前地方检察机关执法环境存在的问题
1.社会大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妨碍执法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伴随着这些变化,也出现了许多消极因素,严重妨碍了执法活动。一是取证难,部分群众不愿作证。部分证人(知情人)尽管知道了解犯罪嫌疑了作案内情,但害怕得罪人和遭到打击报复,所以不愿意作证,使检察机关搜集固定证据难度加大,不能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有的单位、个人出于一己之利,不顾法律规定,作假证、检察机关对有的假证虽然可以明显看出来,但苦于没有证据业证实;对作假证的非法行为,制裁程序繁琐复杂,因而不愿作证甚至作假证的现象屡屡出现。二是舆论影响导致检察机关办案难。1997年我国实施的新刑诉法确立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要由法院判决,而不能是除此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说了算。一些媒体的宣传报道从案件的侦破阶段就开始了,对案件的性质、事实甚至判决结果都发表见解。如果检察院最终认定的案件的性质、事实和起诉到法院的判决结果与媒体不一致,广大的媒体受众就会怀疑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性。三是人情网、关系网、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仍然给检察机关的办案带来各种困难。由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会影响到地方的经济利益,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经常会遇到一些党政领导以稳定为名“打招呼”、“提要求”。不少部门、单位和个别发案单位的领导拒不配合检察院办案,如检察机关需到有关单位提帐、找人和了解情况,往往被搪塞、推诿,有的部门、单位和领导甚至设置障碍,阻挠办案。
2.检察机关内部环境的不良因素亦影响执法活动。一是少数政法干警综合素质不高。一些政法干警滥用手中的权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彻私枉法,知法犯法。中央三令五申,政法机关要把好“进口”,疏通“出口”。但从实际情况看,“进口”把不住,“出口”疏不通。有关系的素质低的人照进不误,行为不轨、屡教不改的又调不出去,这一部分人在政法机关里案子不会办,办案就出错,给政法机关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影响了部分群众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任。二是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在刑事案件缺乏配合联动。特别是公安机关在一些案件的证据收集上存在问题,一些办案人员证据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该提取的物证、痕迹未能及时提取,导致案件到了检察院认定犯罪事实出现问题。
三是经费不足,待遇低。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影响了办案工作的开展。同时,我院的技术装备也十分落后,远远跟不上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需要。此外,检察干警的工资低、福利差,生活清苦、工作辛苦、条件艰苦。此外,少数检察机关片面理解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办案中唯本地利益是从,搞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审判秩序的混乱等等。
三、改善地方检察机关执法环境的措施
1.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权威意识。各级领导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和经济,在检察院办理案件时,坚持不批条子、不搞暗示、不施加压力,支持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同时加大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查处力度,要抓住典型,严肃查处。坚决遏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现象,确保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摆正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人民利益、整体利益的关系。全党、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和执法人员,必须统一思想,自觉清除错误和片面的认识,充分认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迷惑性和危害性。首先要正确理解执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内涵。执法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不是无原则的盲目服从,而是通过严格执法来实现,用严格执法来规范市场行为。其次,要深刻认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本质,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实质上就是扩大了个人主义,它不论以何种面目出现,均离不了公然的违法性和狭隘的利己性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整体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高度,确实保证中央政令和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对那些继续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首先要大力优化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基础领导集体,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其次,要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规划,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树立干警正确的执法观,坚决纠正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以好的党风带动检风的进一步转变。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按照“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要求,强化干警职业自律。
4.保证执法经费,改善执法条件。检察机关要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没有经济作后盾是行不通的,有了充足的经费,检察机关才可以静下心来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能,“不为无米下锅而发愁”。
此外,要规范法制新闻报道工作。作为舆论喉舌的传播媒介应该正确把握宣传尺度,不得以其报道干扰检察院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张陆庆.论我国执法环境的改善[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6.
[2]罗英姿.论目前我国执法环境的优化及对策:执法机关的执法透明与优化[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