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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量刑参考
发布日期:2010-09-24    作者:110网律师
聚众斗殴罪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的基准刑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三十五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三十六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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