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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劳动法》的重点法条提示
发布日期:2010-03-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法》的重点法条:

  (1)第2条:《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2)第15条:招用未成年人的条件。

  (3)第18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4)第20、21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条款。

  (5)第24-32条:该9条考生不仅要精确记忆,而且|法j律.教i育^网|结合教材,清晰把握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

  (6)第33-35条:集体合同。

  (7)第36-44条: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注意这部分的强制性规定,尤其是一些具体数字。

  (8)第73条: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

  (9)第99条:用人单位与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法j律.教i育^网|对原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10)第102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

  (1)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第19-21条:试用期条款。

  (3)第25条: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

  (4)第26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5)第36-42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6)第44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7)第46条:用人单位的|法j律.教i育^网|经济补偿。

  (8)第51-55条:集体合同。

  (9)第58-67条:劳务派遣制度。

  (10)第68-72条:非全日制用工。

  (11)第82条: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12)第87条: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重点法条:

  (1)第2、39条:劳动争议的认定。

  (2)第6条: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关系。

  (3)第7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的组成。

  (4)第11条: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法j律.教i育^网|效力。

  (5)第12、13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及组成。

  (6)第17、18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7)第23条: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日期。

  (8)第27条:劳动正义仲裁的调解|法j律.教i育^网|原则。

  (9)第30、31条:仲裁裁决、调解书、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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