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劳动法》的重点法条提示
发布日期:2010-03-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法》的重点法条:
(1)第2条:《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2)第15条:招用未成年人的条件。
(3)第18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4)第20、21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条款。
(5)第24-32条:该9条考生不仅要精确记忆,而且|法j律.教i育^网|结合教材,清晰把握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
(6)第33-35条:集体合同。
(7)第36-44条: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注意这部分的强制性规定,尤其是一些具体数字。
(8)第73条: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
(9)第99条:用人单位与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法j律.教i育^网|对原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
(10)第102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
(1)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第19-21条:试用期条款。
(3)第25条: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规定。
(4)第26条:劳动合同的无效。
(5)第36-42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6)第44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7)第46条:用人单位的|法j律.教i育^网|经济补偿。
(8)第51-55条:集体合同。
(9)第58-67条:劳务派遣制度。
(10)第68-72条:非全日制用工。
(11)第82条: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12)第87条: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重点法条:
(1)第2、39条:劳动争议的认定。
(2)第6条: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关系。
(3)第7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的组成。
(4)第11条: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法j律.教i育^网|效力。
(5)第12、13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及组成。
(6)第17、18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7)第23条: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日期。
(8)第27条:劳动正义仲裁的调解|法j律.教i育^网|原则。
(9)第30、31条:仲裁裁决、调解书、裁决书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