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吴越:中国民众与西方媒体冲突根源何在?以三起国际事件为例
发布日期:2009-07-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张晓中的一则“不满新疆暴乱报道 民众与外国记者发生冲突”报道再次令笔者反思一个酝酿已久然而得不到“正确答案”的问题:中国民众与西方媒体冲突之根源何在? 此文首先指出,“随着中国地位的上升、民众对国际媒体的了解和熟悉,中国老百姓已经开始站出来,公开与他们认为报道‘不客观、不真实’的外国媒体发生直接冲突。” 笔者倒是认为,此话只说对了一半。的确,“中国公民国际地位的上升”和“民众对国际媒体越来越熟悉”(归功于互联网和越来多能观阅外国媒体的普通中国民众)仅仅是中国民众与西方媒体发生可能的冲突的前提条件,而真正的根源恰恰在于作者加了引号的“不客观”、“不真实”的外媒报道。 那么,首要的问题就是:外国媒体对中国问题的报道究竟有多少客观真实成分?这又取决于两点:一是外国记者是否有能力对中国作客观报道?二是他们是否愿意进行客观报道?当然还可以进一步追问:他们为什么不愿意进行客观报道?   首先,外国媒体对中国问题的报道究竟有多少客观真实的成分?这个自然不需多说了。笔者在新疆“7·5”事件发生后的几天一直关注西方一些主流媒体的报道,我只能说,他们拍摄的画面的确是“真实”的,不过他们对画面的剪辑则是含有主观评价因素的,在中国人看来不该放大的画面被放大了,本来该放大的画面则被缩小了甚至根本就没有。至于为那些画面配备的文字报道,主观成分就更多了,甚至有些评论近乎歪曲。   其次,外国记者是否有能力对中国作客观报道?笔者认为这也是一个问题。汉语很难学,记得美国某著名媒体记者电话采访笔者时,其汉语依然是结结巴巴的,尽管美国记者能听懂我说什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转述和翻译又存在偏差,因此报道可能失真。此外,很多的外国记者并非长期在中国生活,他们并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因此他们只能从自己接受的本土式教育和以往的媒体报道中间接地了解中国,如此这般,他们的报道又怎能做到客观全面呢?笔者在德国呆了五年,但是至今仍然认为不了解德国这个民族,同样,这个民族当中仍然有不少民众也并不真正了解中国,这也许可以作为反证。例如,德国房东老太太曾经问我“中国女人是否还裹脚”,德国的中小学生甚至问我“中国的主要交通工具是不是自行车?” 这些能够怪谁呢?   第三,西方媒体是否愿意作客观报道?记者们为什么不愿意作客观报道?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外国的媒体都有一定的倾向性(Tendenz,媒体必须服从本国的最高利益,这个真理,除非是天真的浪漫主义者才不会承认。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人民日报》和CCTV才有倾向性,所有的外国主流媒体都有倾向性。不仅如此,媒体也往往受政党或其它利益集团的收买和控制(尽管应当承认中外有一些大的差别)。媒体既然如此,那么为媒体工作,以某一媒体为“衣食父母”的记者又怎么可能做到客观真实地报道中国的问题?西方的记者为了自己饭碗的考虑,首先必须按照自己的老板的意图(即倾向性)来报道,如果记者不听媒体的话,则作为雇主的媒体有权依法解雇雇员,这在德国的“解雇保护法”(Kuendigungsschutzgesetz,相当于中国的“劳动合同法”)的司法实践中都有体现。其次,在“路径依赖”的作用下,西方的读者已经习惯了阅读和观看一个被歪曲甚至妖魔化的中国,倘若媒体突然转向,则西方读者可能会对记者怒目而视:“原来我们都被你骗了”,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直骗下去,这样做也符合西方人一贯的“高贵、傲慢与偏见”。   说到这里,已经不难看出中国普通民众与西方媒体发生冲突的根源了。冲突发生在两个层面:一是现场采访层面。正如记者亲眼所见,不少的民众拒绝外国媒体采访,二是在“敌后层面”,即海外华人直接通过网络留言的方式反驳西方媒体的歪曲报道。   第三个层面则是抵制了。最近澳大利亚电影节因为计划播放 “疆独”头目热比娅的纪录片甚至邀请其人到场而“激怒中国网民 九成支持中方抵制”的现象似乎能够很好地说明问题。面对西方媒体对中国报道的失真、歪曲甚至妖魔化,中国人,你自己不抵制,不抗争,难道还能够指望他们能够客观真实地报道吗? 权利是争取而来的,法律人都知道“为权利而斗争”这句名言。中国的正面形象和因此而产生的中国利益是中国人自己争取而来的,中国人同样要为自己的形象而斗争说到这里,笔者想起了最近发生的第三件事情:美国加州正式就排华道歉美国加州州长阿诺·施瓦辛格21日签署华裔州众议员方文忠提出的ACR42号提案,正式承认150年前开始对华裔移民的迫害,并对这种不公平的迫害性行为致歉。这项对华裔移民致歉的法案从此成为加州法令,将于明年11日起正式生效,加州排华的历史终于在一百多年后画上了句号。 这一历史与现实事件表明,华人与中国的形象,除了要坚持邓小平先生说的“发展才是硬道理”之外,在媒体与舆论领域展开抗争,也是同等重要,而抗争的条件,正如《联合早报》记者指出的那样,已经成就。而这种抗争,根本就不是外国记者所说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民众自发对中华民族形象的维护,如果这个也叫狭隘的民族主义的话,那么试问如果西方被中国媒体妖魔化,他们能够接受吗?他们能够不抗争吗?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