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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先进法律文化
发布日期:2009-06-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类社会是否存在着法律文化?何谓法律文化?何谓先进法律文化?我国法律文化的现状及其发展前景如何?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中,这些问题的确值得探究。

    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是文化的一种形态。法律的生命力有赖于文化的支撑,社会群体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就自然存在着法律文化。

    何谓法律文化?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社会观念形态。法律是一种重要的观念形态。文化是一定经济、政治、法律等的反映,反过来它们又影响着一定的文化。了解了文化还需了解文化与文明的关系。文明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而政治文明离不了法律文明。法律是一种文化、一种科学、一种文明。文化、文明、法律互为表里,如影随形。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文明,同时也就有什么样的法律。人类社会的法律可分为静态的法和动态的法、现实的法和观念的法、实在的法和纸上的法,等等。法律文化囊括了所有的法,是社会文化、社会文明、社会群体的法律生活与法律意识的总和。

    何谓先进法律文化?先进法律文化就是在各种各样法律文化中的优秀部分。事物的优秀指它的先进性。事物的先进性是以居于领先水平、堪称学习楷模和代表发展方向为标尺。因此,先进法律文化就是指具有当时领先水平的、作为仿效榜样的和代表今后发展方向的法律文化。先进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精髓。一种法律文化要成为并保持先进,是在它与外部法律文化的交流中要善于汲取其优秀成分,使之成为自己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要经过比较、冲突、同化到融合为一的过程。这就必须要有三个正确对待:一要正确对待自己的传统法律文化;二要正确对待外来的优秀法律文化;三要正确对待人类社会各种法律文化的共性。每个民族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法律文化,决不应夜郎自大、固步自封,拒绝外来的优秀法律文化,而要敢于并善于汲纳之,还要勇于修正自己的法律文化,取长补短、扬长避短,由碰撞到融合,方可创造出新的先进法律文化。人类社会的先进法律文化是全人类共同创造的精神成果,理应为全人类所共同享用。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国家的法律文化都有自己的个性,但共性更为重要而珍贵,不能为了保持个性而忽视共性,否则,就是抽掉法律文化的灵魂,否定法律文化的先进性和继承性,同时也是一种孤芳自赏的排他性的恶劣表现。法律文化的共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法律文化的先进性。事物的先进性是相对的,先进法律文化也是相对的。先进法律文化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只有如此,才能保持先进,也才有可能创造出新的先进,否则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

    人类社会法律文化的发展变化充分说明了它具有继承性和相对性。后一种法律文化总是继承了前一种法律文化的精华而创造出新的更先进的法律文化。比如,奴隶社会的法律没有把奴隶当做人来看待,而只当做“一种会说话的工具”;封建社会的法律已把农民当做人,但人身依附严重,封建等级森严,没有人权,司法专横,罪从供定,刑讯逼供,草菅人命;资本主义法律文化是一个飞跃,首倡民主、自由、平等、法治、人权,实行分权制衡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民主原则和制度,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制约权力、权利神圣、契约自由、保障人权、罪行法定、无罪推定,等等。这在人类社会法律文化史上掀起了地覆天翻的根本变化。当然,任何社会的法律规定情形与实际运作都存在着一定反差,那另当别论。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也应当继承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优秀法律文化,即主要在资本主义法律文化的基础之上来打造,凭借着高起点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理应创造出更加优越于资本主义法律文化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然而,当前的社会主义国家都诞生于发展中国家,基础很差,底子很薄,原来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都相当落后,并且建设社会主义的时间又很短,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不过一瞬,而今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还处在摸索和草创之中,其先进性仅初露端倪。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包括法律文化建设经历了大起、大落和恢复发展三个时期。而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初步构建起来,基本上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其立法质量,由于立足于我国国情,并参考借鉴对我有用的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法律经验,我国许多立法原则是颇为先进的。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人们迫切地企盼着把纸上规定的法律变成实实在在的法律。至于各个部门法的状况,在原则上一般堪称为当代先进或较先进的,但也有需要改进之处,尤其是在关于法律的实际运作上,面临着一些体制性的障碍。目前我们的法律文化建设还滞后于经济改革,不够协调互动,应当急起直追。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经济全球化引发了法律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各方面都在走向国际化,与世界接轨。总之,我国法律文化的现状,发展很快,成就很大,主流是先进的,如此发展下去,是代表人类社会先进法律文化的发展方向的。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政治文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就是为了迈向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的目标,以实现法治社会,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我国法律文化建设所取得的上述成就,是付出了沉重代价才换来的。我国经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流毒根深蒂固,传统法律文化是重德轻法,法就是刑,以刑治民,无讼为治,官本位,义务本位,行政与司法不分;等等,影响深远。尤其是法律虚无主义与极左思潮纠在一起,无法无天登峰造极,“彻底砸烂公检法”就是横扫法律殿堂,从根本上破坏人类的法律文化。这不仅使建国初期的法制建设付诸东流,而且使国家经济也濒临崩溃。改革开放才20来年,法律文化建设取得现在这么大的成就,的确颇不容易!

    构建法治大厦必须要有法律文化来支撑。建成法治大厦,虽任重道远,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发展前景,无疑是乐观而美好的。

熊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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