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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夏红:英国法史上的“南东吴”——评赛西尔•黑德勒姆《律师会馆》
发布日期:2009-05-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熟悉中国法学教育史的人们都知道这样耳熟能详的两种说法,一个是“南东吴,北朝阳”,另一个是“无朝不成院”。这其中,“北朝阳”、“无朝不成院”都是关于1949年以前法学教育重镇朝阳学院的,大意即谓朝阳学院培养的学生成为中国法院的主力军。朝阳学院由江庸等法学家创办于1913年前后,于1949年解放军进城后更名中国政法大学,不到一年内又被并入中国人民大学。而“南东吴”,即是指位于上海的东吴大学法学院,这所由来自田纳西州的律师、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兰金先生于1915年前后创办的学校,以全面学习英美法系为教学内容,为中国培养了大量名重一时的法学家,包括吴经熊、杨兆龙等人。东吴法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中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2003年《元照英美法词典》出版前后,《南方周末》一篇“被遗忘三十年的法律精英”使得绝大部分东吴出身、默默无闻的学者进入公众的视野。
  
  明白了“南东吴”之于中国法史的意义,我们再看英国学者赛西尔•黑德勒姆的《律师会馆》,很可能会油然而生这样一种印象:内殿会馆、中殿会馆、林肯会馆、格雷会馆以及其他初级和高级律师会馆,不正是英国法的史上“南东吴”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英国的那些律师会馆,几乎到现在都还多少承担着为英国培养法律人的任务。作为英美法系源头的英国法史,追根溯源到发展最初期,正是“征服者威廉在他的宫廷建立了法院。国家的最重要的官员和贵族是王室法院的法官。”(第6页)王室法院后来一分为三,《大宪章》亦将原本跟着国王转悠的法庭定在威斯敏斯特。当时唯一可能受过教育的神职人员成为最初法律人的来源。此后随着知识垄断的打破,法律越来越成为一项世俗的职业,围绕越来越多的法庭周围的小客栈或小旅馆(Inn)里,出现了作为法律行会学徒学习法律的人。此风气一开,《律师会馆》里面讲述的诸多故事则此第展开,历经数百年而不衰,律师会馆毫无疑问地成为英国法律人的“南东吴”。

  《律师会馆》一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即在于,作者用华丽的文笔、雅致的叙述,用讲故事的方式,向读者娓娓道来这些律师会馆的几百年前的风物和历史。在这本书里面,不管是律师会馆的起源,还是四大律师会馆的沿革及其关系;不管是某个律师会馆某个角落不为人知的装饰,还是律师会馆场地本身的前后相继;不管是出庭律师的头巾,还是法官们服侍的异同;不管是法史上的大腕布莱克斯通,还是文学史上名传千古的乔叟、狄更斯……几乎所有你想了解的信息,在这本书中都得到清晰简明的叙述。该书译者张芝梅在“译后记”中指出,“一本好的科普书不在于告诉人们多少科学知识,而在于引起人们对这些知识的兴趣,从而进一步搜索有关的书进行阅读。”(第233页)诚如其所言,这本《律师会馆》毫无疑问将成为我们了解英国乃至英美法系法律教育起源的一部全景式的入门读物。

  这本书还比较吸引人的一点是信息量的丰富。这可能得益于两个因素,一个是作者本身对于各种信息的比较全面的介绍,另一个是译者在译文中明确标出且对理解原著本身很有价值的“译者注”。译者转述,鉴于学术读物读者对象的高端以及对于共同知识背景的省略,大量“我们关心的某些内容在那些学术书中却常常被一笔带过,而这些似乎已经融入他们常识的东西对处于异质文化的我们来说可能是更重要的。”(第230页)因此,在其“编译”(对于此“编译”,译者称是基于对常见“聪明”的既能避开著作权又能避开难译章节的“编译”的反用,读者不可不察)的过程中,译者依据网络搜索引擎和《元照英美法词典》,比较费心地补充了不少对于我们理解英国法律教育制度有帮助的内容。

  如果不是我的阅读范围过于狭窄的话,这本《律师会馆》应该是大陆地区第一本比较全面的介绍英国法学教育起源的中文出版物。在法学著作泥沙俱下、译作鱼目混珠的今天,能够做到在翻译上的原创理应获得赞许。

  当然,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而言比较遗憾的是,买这本书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赛西尔•黑德勒姆是谁,更不知道这本书的写作年代等等背景信息;但是拜读完这本书译作之后,我居然依然不知道这些基本的信息。我想读书人不管买书还是读书,都会有的一个基本习惯,就是先看作者是谁,以及该书的成书背景,以便最终决定是否购买或者是详读还是略读。说不上来这是怪我,或者像我一样的读者的无知呢,还是应该归责于译者和出版社的懈怠,——如果黑德勒姆的原著确实没有提供这些背景性信息的话。


  (【英】赛西尔•黑德勒姆著:《律师会馆》,张芝梅编译,贺维彤配图,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6月版,定价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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