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个法治化国家吗?
发布日期:2009-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吗?有人问我。我说,中国现在正在朝法治国家方向迈进,法治是中国发展的目标和前进的方向。这人反问我,那为什么在法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会出现人治事件,而且以愈演愈烈之势蔓延,我说,法治化不会一蹴而就,肯定在发展的历程中受到阻隔和障碍,这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遭受的困境和瓶颈。
那人接着问:那为什么民众不支持法治建设?而且还可能抵触司法判决?我说,民众的“法律思维”在和法律发生冲突时,我们一定要反思法律现实运行的不适和不当,而不是指责民众对法律的“无知”。当法律难以保障民众的切身利益时,肯定是我们的法律出了问题,法律的逻辑和思维更应以民众的利益为价值导向。
司法判决的民意引导在我国法治建设初期,还没有得到司法部门的认同,我国法官认可的是,如何以“内部规章”制度使得判决合乎民意,而不是想着如何以对法律负责的良知作出司法裁判。法官所要负责的对象应是法律,而不是庭长、副院长或院长。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特色”,更是与法治建设相违背的制度难题。
我问此人:你是否支持中国法治建设?他答:中国遭受过人治的痛楚,更是因为人治的原因才使得社会倒退、民不聊生,当然大力支持中国法治建设,只是中国的法治总难以给人以真正意义上的“良法之治”,使得守法之人也可能得不到利益的保障,而违法之人却逍遥自在,为什么信守法律的结果却是事件的人治解决。
以民众支持法治建设的热情和关注作为衡量我国法治发展脉络的标准,这不仅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关涉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法治建设应以民众的利益保障为目标,而不是为了权贵的利益为方向,当我们的法治建设背离民众的利益保障时,不仅难以取得成功,更可能走向与民众利益相悖的反面而失败。
我说,在中国,所有的敏感法律问题最后都是政治问题,而在西方,所有的敏感政治问题最后都是法律问题。法律问题政治化的结果就是难以让民众对事件的法律解决抱有期望和期待,为什么法律途径可解决的事件,我们要以“非法”方式解决,这本身就说明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法治建设改革初衷与法治发展方式相背离。
他接着问,既然,司法的救济途径最后可能演变为政治救济,那为何我国还要提倡依法治国?我说,依法治国是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的基石,我国出现的与法治发展相背离的事件只能说明我们的制度机理出了问题,而不能根本否定法治建设的良好初衷。所以,我们应从制度和人员上求解法治发展的良方。
他再问,这个良方我们是否已经找到?我说,良方,我们一直在探索,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良方供我们应用,我们只能通过自身努力摸索和探求。只是,人治的思维却根深蒂固,法律的良好初衷在现实层面总是被人治思维所羁绊,在应对法治发展的窠臼时,我们应从善其行,从良其法,由此,才可合乎法治目标。
我问他,你对法治国家的认识是什么?他答,粗浅的认识就是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如果寻求解决的话,首先想到的是司法救济,而不是关系救济,因为,我相信司法可以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我相信,司法是我合法权益的最好维护者。我相信司法的结果,是因为司法是把维护民众的权益作为司法质量优劣的衡量标准。
我再问他,那你觉得现在的司法在维护民众利益上效果如何?他答,现在的司法,就是因为一些案件的不公正不公平从而导致了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因为司法不能像其他社会问题一样,可以暂时维持在多少信任几率的范围内,民众绝对不允许司法出现哪怕一丝的不公和不义,但这样的目标却远远没有达到民众的期望。
我补充道,司法的确不能出现哪怕一丝的不公和不义,因为司法维系的不仅是民众对于法治建设的期望,更决定着民众对法律信仰的忠诚度。就是因为中国的法治转轨,所以各种司法不公不义案件不时见诸报刊,我们不仅要思索,这样的判决结果到底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法官出了问题,或是司法环境体制机制出了问题。
他诘问我,那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我答,我们的法律只是很少一部分有问题,问题出在司法环境的体制和机制上,我们要求法官对法律负责,但在现实层面或在司法原生态上,我们的法官是对他的上级行政领导负责,上级不一定遵循法律办案,这也就预示着案件最后不是在法律框架内解决,也就难以维系法律的尊严。
他接着问,那怎么才能使法官对法律负责?我答,司法独立虽然属于老生常谈,但在中国却是个可望而难以即的目标,至少于现在而言如此。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目标难以实现就放弃努力,不能因为法治发展艰难就徒法自行。那份对法治的追求和渴求永远是法治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基石。那份对法治的追求和渴求永远是法治社会发展的保障和基石,对法律负责就是对民众利益负责。
回到原题,中国现在是个正在迈向法治化的国家,虽然不和谐的音符会抵消和打消民众对法治的追求,但我们都相信,在未来——可能还难以预料的未来,我们国家一定是个法治昌明、良法之治、民众普遍遵循法律、政府普遍依法办事、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是民众最为信赖的合法权益守护者和维护者。
【作者简介】
谭敏涛,西北大学新闻学自考本科,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在校法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