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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0中国友好城市国际大会”和“2000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展暨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0中国友好城市国际大会”和“2000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展暨经贸洽谈会”(以下简称三项活动)将于今年9月26日—30日在北京举行。这次活动是我国国际友好城市工作27年来的第一次大型国际活动。为集中展示我省友城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江苏的国际影响,推动全省友城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参会参展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对筹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政府成立三项活动筹备工作委员会(筹委会设置附后)。 
  各市、县要相应做好组织工作,同时确定1-2人作为联系人,保持与省筹委会秘书处的联系,协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各项筹备工作按全国友协时间表要求进行,省外办和省贸促会根据分工分别负责与全国友协和国家贸促会衔接。 
  二、我省中外友好省、市联合组成江苏省国际友好城市代表团,由省政府领导率团,参加大会。各市、县代表由各地政府领导率领参加。邀请国外友城参会,原则上省级不少于3个。各省辖市不少于1个。 
  三、积极组织参加友城交流展。此项工作由省外办负责。要把友城交流展作为三项活动的重点。友城交流展与招商展并联在一起。两展设计、制作由省国际展览装饰工程总公司承办。展览要内容充实、富有江苏特色、气势突出,展览设计方案报组委会审批后实行。 
  四、积极组织参加招商展和经贸洽谈会。省贸促分会负责组织省内企业参加,省外经贸委给予支持。招商展摊位原则上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五市各2个摊位,其他市各1个摊位。省、市外办要尽可能做工作,邀请国外友好城市组派企业家代表团参展。 
  五、积极组织参加专题研讨会。此项工作由省外办牵头。省里选择四个专题,分别由省外办、省社科院、团省委、老龄委准备,同时联系一个友好省州择题参加研讨。各市可自选专题,请市领导或有关专家和友好城市代表参加研讨并演讲。专题研讨选题和发言稿由省外办统筹、审核。 
  六、在不影响正常的交流活动效果的前提下,各地年内拟在国内举行的结好签字仪式、接待的友城代表团和拟安排的经贸洽谈活动,原则安排于友城国际大会期间在北京举行。目前尚未报批的,有意安排在大会活动期间举行结好签字仪式的友城对子,请各地抓紧上报,全国友协将给予优先审批。 
  七、有关费用 
  (一)参加友城国际大会的省市中外代表费用(注册资、住宿费、区间交通费等)由省、市各自负担。为吸引国外友城派团参加,邀请参展的外国代表团注册费(每人3000元)由我方省、市分别负担。 
  (二)友城交流展费用按友城数量和展版图片多少由各级分别承担,省外办负责制定具体方案。 
  (三)招商展费用由中外企业自行承担,经贸洽谈会(包括城市投资说明会、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费用由城市和企业自行承担。 
  (四)赞助费用。友城大会筹委会请各地给予赞助。我省准备以省人民政府名义统一赞助20万元,省、市、县(市)各级按每对友城1000元(苏南地区为1500元)出资,差额由省里补齐。各地也可争取省内有关企业向大会提供资金和实物赞助。 
  附件: 
  一、“2000中国友好城市国际大会”和“2000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展暨经贸洽谈会”主要内容和安排(略) 
  二、省“2000中国友好城市国际大会”和“2000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展暨经贸洽谈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设置(略) 
 
 
200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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