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报,受副高边缘西南暖湿气流和低涡切变线的共同影响,从7月19日凌晨至7月20日上午,我市有一次区域性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主要降雨时段大部分地区伴有雷电和短时7级大风。为认真做好此次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当前,我市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暴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极易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衍生灾害及安全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暴雨天气影响过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检查,密切关注民生,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预测,认真做好预警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做好监测预报及预警工作。市气象部门要加大监测密度,加强分析会商,及时发布重要天气预报,为各项防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市广播电视、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指导电台、电视台和电信运营企业等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同时,广泛宣传普及有关应对强降雨、强雷电、大风和冰雹天气的安全应急知识,提高市民的防灾救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责任,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应急预案的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市政公用部门要全力做好低洼地区和易积水路段排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积水;要做好水、气等生活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及时检修危旧房屋,杜绝房屋倒塌伤人。公安部门要增加执勤力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长途车站、公交站点的安全检查,加密公交车、出租车运行班次,确保市民安全出行。城管部门要加强雨前垃圾清运、雨中重要路段巡查、雨后清污清障工作,加强户外广告牌安全检查。城市园林部门要做好护城河通航工程和大明湖水位监测、调度,确保泄洪、蓄洪安全。水文部门要及时做好暴雨洪水流量流速测报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在校、在园学生的防汛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力度,科学预测灾害体发展趋势,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城乡建设、水利、安监、质监、国资、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工地、特种设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受暴雨影响大、有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单位,必须立即停产停工,并安排好上下班时间和交通,确保不因强降雨引发各类伤亡事故。新闻媒体要加大防汛知识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重点区域值守,及时报告相关汛情信息,抓好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基层防汛工作,有效应对属地管理范围内洪涝灾害。
四、严格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报送,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雨情、汛情,第一时间处置险情、灾情,尽最大努力减少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汛期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