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竹材经营加工清理整顿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规范我市竹材经营加工行为,维护正常的竹材经营加工秩序,做大做强林竹产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我市竹材经营加工进行清理整顿。现就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竹材经营加工的单位(个人),含各类竹材经营户、竹片厂(点)、小型造纸厂、竹编厂、竹压板厂等,都属于本次清理整顿的对象。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
  本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无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以上“三证”不全的竹材经营加工的单位(个人)。其他竹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也要一并清理,登记造册。
  三、清理整顿的目标
  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竹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解决多年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加工和不规范竹材经营加工行为,全面规范和维护正常的竹材经营加工秩序,促进林竹产业发展。
  四、具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清理整顿2008年3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竹材经营加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分管县(区)长任组长,纪检、监察、林业、公安、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并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搞好清理整顿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切实做好本次清理整顿工作。
  (三)落实方案。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整顿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各县(区)工作方案要上报市林业局备案。
  (四)依法查处。对无证、无照的竹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要依法关闭;对证照不齐,符合有关条件的经营加工单位(个人)可依法补办手续,手续完备前一律停止经营加工活动;证照已到期或即将到期,需重新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的,须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雅办函(2007)280号)中有关竹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设立的规定程序办理。
  凡依法取得竹材经营加工资格的单位(个人)在纸浆竹收购过程中,实行的竹材收购价低于县(区)政府分时段公布的纸浆竹路边(通乡镇公路)最低保护价的,有关部门要依法取缔其竹材经营加工资格或不予年审换证。
  (五)建章立制。通过清理整顿后,各县(区)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县(区)加强竹材经营加工管理的措施和制度,切实加强对竹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管。
  (六)搞好总结。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于4月10日前书面送市林业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