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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7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江苏省药品经营营质量管理认证工作程序》组织认证检查,江苏弘惠医药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25-3273684 025-3273685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邮 编:210008
特此公示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4年01月08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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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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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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