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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经我局审查,认定下列171件商标为江苏省著名商标,有效期3年(2003年12月23日至2006年12月23日)。特此公告(按尼斯分类和注册证号升序排列)。
 
200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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