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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表演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5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韩勋演出经纪有限公司邀请韩国K-Tigers跆拳道表演团和Bboy-T.I.P表演团一行21人,于2008年11月2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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