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城建(市政、公用)局,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省建设厅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评审,并针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事故多发领域的薄弱环节,制定系列管理规定,对人工挖孔桩、塔式起重机(塔吊)、井架物料提升机(钢井架)、外墙脚手架等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易发部位实行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省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非典”疫情缓解后,各地出现赶工现象,7、8月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上升的趋势;城市燃气事故依然处于高发势态,仅今年6月21日、7月22日广州市连续发生2起气站爆炸和气体严重泄漏事故。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部、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制度,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2003]158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3]64号)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个人责任,加强配合,形成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地区要坚决贯彻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通知》(建建[2000]237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国家质检总局和建设部《关于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国质检锅联[2003]170号)、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限制使用竹脚手架管理规定》(粤建管字[2003]3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粤建管字[2003]39号)、《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等文件要求,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当前,特别是对在建工程塔吊、钢井架、外墙脚手架、人工挖孔灌注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请各地区于11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三、各地区要在去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认真做好燃气厂站和销售网点安全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加强对燃气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或停业。各地区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积极建立周转瓶供气、物流配送和品牌经营制度,要严肃查处充装过期瓶、其它企业周转瓶以及向非法经营者提供气源等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程序的企业,对多次违规者要坚决清出市场。

  四、今年二季度,全省共有10343项在建工程落实了施工安全评价,评价覆盖率为80%;竣工评价:优良率为15.7%,合格为83.6%,不合格率为0.6%;阶段评价:优良率为10.4%,合格率为88.3%,不合格率为1.3%,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评审表明,大部分地区已较好地执行了施工安全评价制度,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比较规范,但村镇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仍然十分薄弱,并存在不少问题。经省检查组抽查,共有11个地区19项在建工程评价不合格。为保证施工安全评价工作的严肃性,省建设厅决定对省检查组抽查评价不合格工程和各地区第二季度竣工安全评价、阶段安全评价不合格工程予以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并将通报批评名单记录在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各地区要对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和重点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受通报批评的项目,如因整改不力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省建设厅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从重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目前已转入建筑施工和燃气供应的高峰季节,各地区(部门)要密切注意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在国庆节、元旦和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要对地处闹市、临街等人流密集的在建工程组织巡查,防止发生倒塌、高空坠物、燃气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塔吊、钢井架、脚手架、电梯井、洞口等部位的安全设施及防火、防触电措施的检查,做好各类事故的防范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慎防人心浮动、麻痹大意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工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各类违规指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燃气经营企业和自供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前燃气设施检查和维护,加强节日期间巡查和抢修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供气;同时,要针对第四季度燃气用气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附:1.建办质[2003]44号文
2.建质[2003]158号文
3.粤府办[2003]64号文
4.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季报表(2003年第二季度)
5.2003年上半年度省建设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评组抽查评价不合格工程名单
6.2003年第二季度竣工安全评价不合格工程名单
7.2003年第二季度阶段安全评价不合格工程名单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