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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实施政务公开既是政务工作的一项改革,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和具体表现。为了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政务公开总的要求。各级政府机关、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2001年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着重在巩固成果、规范运作、延伸拓宽、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凡政务工作中,运用职权办理与群众、企业和社会其他方面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都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向广大群众、企业和社会公开。
  二、实施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和单位都要逐步实施政务公开,重点是执法监督、经济管理、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以及直接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直接与群众、企业联系的部门和单位,如各级计划、经贸、财政、国税、地税、建设、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公安、司法、交通、民政、卫生、计划生育、工商、电力、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新闻出版、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外经贸、药品监督、环保、乡镇企业等部门。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主要项目。政务公开应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主要内容,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向群众公开。
  政务公开的主要项目:(一)部门职能、职责、权限,包括部门职责、内设相关机构职责和办事人员职责;(二)办事依据和原则,即所遵循的法律、政策、决议、决定以及有关指标和需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等;(三)办事条件,即办事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四)办事程序,包括办事过程、顺序和手续费;(五)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承诺;(六)办事纪律,包括纪律规定、廉政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七)内外监督机制;(八)办事结果,包括办事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等。要充分体制“公示、承诺、监督、追究”四个要素,以此作为政务公开的基本模式。
  四、实施政务公开的方法。政务公开的形式应多种多样,本着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要以设立公开栏为基本公开形式,使群众和有关方面都知晓。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等一般应事先公开,有关办事结果等则可以在事中或事后公开。对固定性工作,如办照换证,事业性、服务性收费等,应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如财务收支、罚没款收支等,应定期公开;比较重要的临时性工作,如住房分配、招生、招工、录干、职称评定等,应及时公开。凡实行政务公开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举报箱、意见本,设立举报电话,聘请适当数量的行风义务监督员,便于接受群众意见。
  五、实施政务公开的步骤。实施政务公开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突出重点,渐次推进。即先从基层开始,逐步向上扩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001年上半年要全部实施政务公开;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在2001年年底全部实施政务公开。
  六、开展自评自检活动,促进政务公开健康发展。开展评议活动,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证人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的有效形式。今年,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要对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提出具体的统一要求,并认真地开展自评自检,通过自评自检,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部门和行业新风,促进政府及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
  (一)自评自检的内容。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1.部门和行业领导对政务公开、行风建设的重视情况;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责任制情况。
   2.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形式、程序等是否真实、规范。
   3.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与实际效果。
   4.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树立人民公仆形象的情况。
   5.“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建设情况。
   6.内外结合、落实监督措施的情况。
  各部门、各行业可根据工作实际,充实自评内容。
  (二)自评自检的基本方法。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
   1.自治区各部门、各行业和地、州、市、县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下级部门和行业开展自我评议,自评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同级政府纠风办。
   2.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内容由自治区主管部门提出、印制,由各级纠风办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回收、统计、分析,由自治区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并将问卷和评议结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3.本系统、本行业的抽查。由自治区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自我整改。各部门和行业对自评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计划,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各部门和行业的整改措施要及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和行业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的顺序实施。实施政务公开事关政府工作全局,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工作水平的一件要事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领导机构,确定主抓部门,抓紧制定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在政务公开过程中,要把政府机关的内部制约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和群众开展评议,对实施政务公开搞得好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表彰鼓励,对搞得不好的要提出批评,对拒不施行政务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各级监察机关要搞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动、指导和监督,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新闻单位要做好实施政务公开的舆论宣传工作,宣传报道各级政府、各部门实施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典型,及时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宣传先进、弘扬正气的同时,要敢于揭短露丑,对情节严重的要曝光亮相,以促进政务公开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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