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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各部门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于4月16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三日

襄樊市《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为了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全体公务员。特别是负责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和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行政许可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具体措施。
   培训教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三、工作步骤
   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和学用结合的原则进行。市政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副县级单位正职)的培训,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由本地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拟定具体培训方案,经本级政府或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培训班分两期进行。4月22日举办第一期,邀请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尹新民授课,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除参加第二期培训的其他人员。
   4月30日举办第二期,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授课,参加人员为市“四大家”领导、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府常务负责人、分管政府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法制办主任;各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法制科长、行政审批科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
   每期培训时间一天。培训地点:名人城市酒店会议中心。

  四、要求
   1、各地各部门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通过办培训班,举行专题讲座,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培训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这部法律。
   2、在四五普法计划中增加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具体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
   3、2004年市行政学院举办的各类主体班,要将行政许可法纳入学习研讨内容。
   4、各行政机关要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岗位培训中增加行政许可法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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