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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1年以来,市政府组织实施了《淄博市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张店区人民政府等30个“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田学锋等40名“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为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 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30个)
  张店区人民政府
  张店区马尚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人民政府
  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博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博山区八陡镇人民政府
  临淄区人民政府
  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周村区人民政府
  周村区北郊镇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桓台县马桥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人民政府
  沂源县南麻镇人民政府
  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政府办公厅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建委
  市农业局
  市水利与渔业局
  市环保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淄博检验检疫局
  二、先进个人(40名)
  田学锋刘培剑宋家友王世增于加宁
  孙昆华郑庆华胡崇水付 磊王玉平
  石 峻王克林曲福鸿巩象瑞郭 凯
  李 新徐玉智陈先军张淑文张立军
  于会东韩其杰郎爱武袁长国郭法礼
  郭乃焕胡慧玲孙福乐赵建华马光明
  孟繁华刘兴胜邹东光曹家清李洪义
  鞠锦芳李乃靖徐和平张海儒韩 博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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