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
献血法》)和《
重庆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医疗临床用血总量、各行政区常住人口、就业人口等献血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同意,下达2005年全市公民无偿献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
献血法》、《条例》的宣传和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无偿献血计划。
二、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结合我市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具体情况,渝中区、南岸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政府和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及部分高校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制订本地区及高校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其采血工作由市血液中心承担。沙坪坝区、璧山县政府(辖区内的高校除外)要根据计划下达本区县各街、镇、乡、企事业单位的献血计划,其采血工作由解放军重庆血站承担。其他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结合本地区医疗临床用血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在当地指定的采供血机构献血,确保本地区医疗用血需要。
三、各区县(自治县、市)献血办公室要按当地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和时间要求,提前1个月将辖区内各单位落实的献血人数告知各采血机构,以便作出安排。
四、各高校在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的同时,积极做好应急献血准备,以备全市出现用血紧张时紧急启用。
五、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献血计划完成情况作为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当年度献血计划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及单位,市政府将根据《
献血法》、《条例》和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六、主城各区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分解献血指标,认真组织实施。对任意更改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的,将不予办理单位完成献血计划证书。大专院校按其下达的计划组织完成,所在区不再重复下达计划。
七、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与辖区有关部门协调,大力支持和配合各采供血机构开展街头无偿献血工作。
八、为避免用血紧张或在一定时间内出现血液过期浪费的现象,全市各采供血机构要无条件服从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血液调配。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2005年重庆市主城区无偿献血计划
献血部门
年献血计划(人)
献血时间
年献血应急计划(人)
备注
渝北区
1700
1月4一12日
680
1.年献血计划为必须完成部分;
2.应急计划部分在紧急情况下启用。
南岸区
2800
1月13一28日
1120
巴南区
2000
2月17一25日
800
北碚区
2000
2月28日一3月11日
800
渝中区
6000
7月11日一8月12日
2400
江北区
3200
8月15一31日
1280
大渡口区
1400
9月1一8日
560
北部
新区
高新区
1100
9月9一16日
440
经开区
300
9月19一20日
120
九龙坡区
4500
12月12一30日
1800
合计
25000
一
10000
附件2:2005年重庆市部分高校无偿献血计划
献血部门
年献血计划
(人)
时间
年献血应急计划(人)
备注
西南农业大学
1390
3月14一22日
556
1.大专院校献血时间根据全市临床用血情况,由市献血办统筹安排;
2.应急计划部分在紧急情况下启用。
西南师范大学
1416
3月23日一4月1日
566
西南政法大学
1097
4月4一12日
439
重庆邮电学院
1044
4月13一21日
418
四川外语学院
862
4月22一29日
345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64
5月9一11日
106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
154
5月12一13日
62
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295
5月16一18日
118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117
5月19一20日
47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42
5月23一25日
97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86
5月26日
34
重庆巴渝职业技术学院
18
5月27日
7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6
10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0
4
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26
10
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
243
5月30日一6月1日
97
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23
6月2一6日
89
重庆工程职业学院
267
6月7一10日
107
重庆科技学院
950
6月13一17日
380
重庆大学
2865
6月20日一7月8日
1146
重庆师范大学
1070
9月26一30日
428
四川美术学院
327
10月10一14日
131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1820
10月17日一11月4日
728
重庆医科大学
871
11月7一11日
348
重庆工学院
963
11月14一18日
385
重庆交通学院
972
11月21一25日
389
重庆教育学院
661
11月28一30日
264
重庆工商大学
1735
12月1一9日
694
合计
20014
8005
重庆三峡学院
1600
由万州中心血站
负责采集
640
重庆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500
200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600
240
渝西学院
740
由永川中心血站
负责采集
296
重庆光彩职业技术学院
24
10
总计
23478
一
9391
附件3:2005年重庆市远郊区县(自治县、市)无偿献血计划
献血部门
年献血计划(人)
万州区
9600
云阳县
3000
忠县
3600
开县
4200
梁平县
3000
奉节县
1200
巫山县
960
巫溪县
600
城口县
240
涪陵区
9600
丰都县
3600
武隆县
1800
石柱县
1200
彭水县
2400
酉阳县
2400
秀山县
1200
黔江区
2400
綦江县
6000
荣昌县
6000
潼南县
3600
万盛区
1800
合川市
6000
江津市
4200
大足县
2400
垫江县
4200
永川市
8400
南川市
4200
铜梁县
6000
长寿区
4200
双桥区
120
附件4:说明
一、献血200毫升,计完成一个献血单位。
二、主城区根据2004年医疗临床用血量及各区就业人口、在岗人数、各高校在校人数(含教职员工),结合往年献血计划,下达2005年的献血计划。
三、远郊区县(自治县、市)无偿献血计划根据本地区上年用血量递增20%下达,以确保本地区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
四、大力发展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将其作为无偿献血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农村应急无偿献血人员作为血源调剂及补充。
五、各高校应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完成,其所在辖区不再对其下达献血计划。表中未列的高校可纳入辖区献血计划。
六、主城各区应按献血计划提前一个月与市血液中心取得联系,并将该辖区各单位的献血分解指标送市献血办公室。
七、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禁止雇用他人代替单位或个人献血。
联系人:张维理龚万泉宋正利彭延平
联系电话:898873258988732689887346 8988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