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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第1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03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2-23121182,022-23311317(FAX)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79号
邮 编:300051
特此公告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孙焕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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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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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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